歐盟新電池法規 EU 2023/1542 下的生產者延伸責任(EPR)要求正式生效。這一法規直接適用于全歐盟,取代了 2006/66/EC 指令,對電池及含電池產品的生產、銷售、回收等全鏈條提出嚴格規范。對于在歐盟銷售相關產品的生產商和賣家而言,需在生效前完成目標國 EPR 注冊,并向亞馬遜、TEMU 等電商平臺提交注冊號,否則產品將面臨下架禁售風險。
一、法規適用范圍
新規覆蓋所有類型電池,包括:
便攜式電池(如手機、筆記本電池);
SLI 電池(啟動、照明和點火電池,常見于傳統汽車);
輕型交通工具(LMT)電池(如電動自行車、電動踏板車電池);
工業電池;
電動汽車(EV)電池。
法規核心目標是確保歐盟市場上的電池具備安全性、可持續性、耐用性和可循環性。
二、EPR 核心要求
作為法規生效后的首要合規重點,生產者延伸責任(EPR)要求包括:
注冊義務:在每個銷售電池的歐盟成員國完成國家級生產者注冊,確保產品可追溯。
財務責任:對廢舊電池的收集、處理和回收承擔全部財務成本,推動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標簽規范:
所有電池必須標注帶叉號的帶輪垃圾桶標志(提示可回收);
明確標注化學成分(如 “Li” 代表鋰);
附加二維碼,用于展示數字產品信息(如成分、回收指南);
需有單獨的收集符號,便于消費者正確處置。
這些要求旨在提升廢舊電池收集率,減少環境危害,并增強消費者與回收商的信息透明度。
三、其他關鍵要求及時間節點
除 EPR 外,法規還明確了多項分階段實施的條款:
碳足跡與回收成分
2025 年起:電動汽車、工業及 LMT 電池的制造商必須披露碳足跡,公開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數據。
2031 年起:強制實施最低回收成分標準,包括鈷(16%)、鋰和鎳(6%)、鉛(85%),推動原材料循環利用。
電池護照
2027 年起:電動汽車電池、容量>2 千瓦時的工業電池及 LMT 電池需強制配備數字電池護照,通過二維碼可訪問電池性能、成分、原材料來源等全生命周期信息,強化供應鏈透明度。
可替換性與安全性
2027 年起:便攜式電池需設計為用戶可自行更換;LMT 電池需支持專業人員更換,減少因電池不可更換導致的產品整體報廢。
四、廢物與回收措施
為推動循環經濟,法規針對性提出:
設定鈷、鋰、鎳、銅、鉛等關鍵材料的最低回收效率標準,提升資源利用率;
更新歐盟廢物分類,將電池碎料產生的 “黑塊”(含高價值金屬)納入專項管理;
2025 年 3 月起:限制向非經合組織國家出口危險電池廢物,防止污染轉移。
五、對利益相關者的影響
制造商、進口商及分銷商需立即行動,確保合規:
完成目標市場的國家級 EPR 注冊,避免銷售受限;
實施符合法規的標簽體系,確保產品標識合規;
建立原材料采購的盡職調查政策,追溯礦產來源(如避免使用沖突礦產);
搭建內部管理系統,跟蹤回收目標達成情況(如回收量、材料再利用率)。
不合規者將面臨罰款、市場禁入或其他執法措施,直接影響歐盟市場準入。
六、總結
歐盟新電池法規(EU 2023/1542)是歐盟推動 “綠色新政” 的重要一環,體現了其在電池價值鏈中對環境可持續性、循環性和戰略自主性的長期承諾。
隨著 EPR 要求的生效,所有涉歐電池及含電池產品的利益相關者需緊急推進合規工作,從注冊、標簽到回收體系建設全面布局,避免因違規失去歐盟市場份額。未來,隨著碳足跡、電池護照等條款的落地,行業將面臨更嚴格的環保與透明度要求,提前規劃供應鏈與技術升級是關鍵。